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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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31 18:58
电子扫描件不可以代替原件资料,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法律上,合同原件是原始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最高;而合同的扫描件从性质上属于复印件,可以进行技术上的篡改,故证明力相对较低。
电子扫描件是指用扫描仪扫描后生成的电子图片。便于携带和保存,是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材料保管的发展方向。用于某些特殊申请中的资料。如企业资质申审核、各种材料保管、电子书、数码照片等。
原件指的是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主要指文件中,具有原始法律效益,特别指盖章的文件。类型及种类原件类型包括原始资料,原始证明和其他原始文件包括有档案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