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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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05:32
法律分析:已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在重庆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我市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委托现居住地*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