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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考生全面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特制定本章程。考生需仔细研读我校公布的相关,包括招生章程、报名须知、学院招生细则等。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招生专业与导师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导师类型包括校内专职导师与校外兼职导师。2023年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导师情况请参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意向导师,确认当年招生计划、导师简介与研究方向,相关信息可通过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如下: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包括上述条件第1、2、3项,以及:
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暂不采用硕博连读方式选拔。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包括上述条件第1、2、3项,以及:
我校直博生选拔工作在每年9月份开展,详情请参阅《东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工作
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名同步进行,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与网上确认三个环节。考生需在与导师确认当年招生计划后,按要求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与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并在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未查询到信息的,需及时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要求提交。
四、考核工作
申请考核方式的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与学科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内容涉及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等,政治素质需融入考核全过程。外语水平考核内容涵盖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与外语听说能力,满足特定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科研水平与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均需达到60分,未达标准者不予录取。
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内容、形式与办法由学院参照申请考核方式相关规定制定,并在招生细则中发布。
五、录取
学校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各学院依据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与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并提交未就业证明或解聘劳动合同证明与社保停缴证明。博士毕业后按双向选择办法就业。
六、其他
考生需对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填写不准确、材料提交不完整、不真实或未按要求调转档案,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问题者,将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或毕业后被查实者,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已获得的学位证与毕业证。
全日制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万元/年.生,奖助参照《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执行。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对口支援高校人事部门咨询,关于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规则等信息需在报名前咨询我办。我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及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合作单位及对应招生学院。未来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详情请参阅特定链接。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关注后续公布的招生简章。学校将根据前期招生录取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等,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于2023年4月前后公布。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