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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物业有管理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
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我区锦绣事处工作人员根据唐先生反映的情况,核实了该小区被占用的停车位是小区内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具有管理义务,且该小区成立有业...
热心网友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物业有管理的责任。物业管理小区,如果小区道路旁两侧的停车位,都有电动车占着,影响业主停车的情况下,那么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情况,由物业进行管理。
如果物业不去管理,作为业主,你也可以向住建局的物业科,投诉你们小区的物业。
热心网友
是的 。这个的话通俗来讲很可以。每个都是不一样的。相比较那些说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解答。多询问一下身边的人也可以。要与日常生活结合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