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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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8 15:42
针对超过180天认证期的处理方式,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规定。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后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未认证、申报抵扣或申请稽核比对的将不得作为合法扣税凭证,无法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真实交易中因客观原因导致扣税凭证逾期的一般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后,对符合要求的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逾期;二是扣税凭证因被盗、抢,或因邮寄丢失、误递而逾期。
因此,对于超过180天认证期的处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客观原因,符合者可通过特定程序继续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密切关注税务动态,确保合规操作,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影响税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