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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系统目标决定系统组织,而组织是实现目标的关键因素。本文通过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标准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关于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论述与要求,简要分析了工程总承包管理中各职能机构及其职责范围,阐述了系统组织机构设置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决定性关系,旨在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是我国首个与国际接轨的施工企业管理规范,成为国家标准,用于规范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发布了修订版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本文将针对规范中的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组织机构进行探讨,旨在使项目在组织机构设置上更加合理、灵活且高效。
新规范对项目管理组织的主要修订包括:
新、老规范在“项目部岗位设置及管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组织机构设置的影响因素包括:
在组织机构设定方面,遵循新规范标准,对于EPC特、大型项目,应设置10个职能经理;对于P-C特、大型项目,可以不设置设计经理,由项目总工或技术经理负责;对于中、小型项目,则根据项目经理的优势设置3~5名职能经理。
新规范中职能经理及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如下:
本调了项目组织机构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遵循新规范的要求,实现全面覆盖、灵活调整和动态控制,以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总结经验,持续提升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能力。这将有助于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在面对新时代、新发展格局时,满足更高的要求并实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