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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管控模式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财务控制型”、“运营控制型”及“战略控制型”。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管控模式。
在“运营控制型”模式下,集团总部扮演经营决策中心和生产指标管理中心的角色,追求集团主要经营活动的一致性和优化,对下属单位实施集中控制和管理。总部从战略规划的制定到具体业务的执行,几乎全面介入管理。常见的管控方式包括统一战略规划、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销售、统一调度和统一人事管理。在这种模式中,集团总部通常具有高度集权的特点。
总部的职能和规模在采用“运营控制型”模式的企业中非常重要。由于集团内部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为了确保总部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并有效地应对各种问题,总部需要配备大量的职能人员,组织规模也相对较大。这种模式形象地被描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强大的总部能够为下属单位提供全面的支持。
这种模式适合于业务性质具有较高相关性的企业集团,如钢铁、电力等行业的企业集团。例如,我国的华电集团、兖矿集团、首钢集团等,以及1984年以前的IBM公司都采用了这种管控模式。
“运营控制型”模式在实践中表现出极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它在确保集团整体利益的同时,也能够充分发挥各个下属单位的潜力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