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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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5 17:35
一、
(一)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三)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四)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现行公证法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