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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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9:18
只能够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当事人如果想要发起诉前的财产保全,就要看具体是对哪个发起的诉讼,然后要向这个提出申请,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
一、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向哪个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二、诉求财产保全的特点是什么?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
既然是要在诉前发起财产保全,首先肯定要向发起起诉的提出一份财产的保全申请,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明相关内容,还有财产保全书以及相关的财产凭证,然后向发起诉讼的提出申请,等待的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8:53
只能够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当事人如果想要发起诉前的财产保全,就要看具体是对哪个发起的诉讼,然后要向这个提出申请,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
一、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向哪个起诉?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二、诉求财产保全的特点是什么?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
既然是要在诉前发起财产保全,首先肯定要向发起起诉的提出一份财产的保全申请,准备的资料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当事人自己的身份证明相关内容,还有财产保全书以及相关的财产凭证,然后向发起诉讼的提出申请,等待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