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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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2:54
法律分析: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网上税务局、政务服务网,手机APP、**管理新系统等渠道实现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结”,而不再需要至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如选择现场办理则“最多跑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