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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工作离职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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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23 09:28

北京公积金离职提取:

1、职工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北京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离职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然后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一般资料齐全,就可以提取。

3、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6:36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7:54

您好,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以下九种情况:(1)购买自住住房。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二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2)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住房。
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自行租住房;
(3)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离职离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一旦在京重新就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死亡;
(9)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您可在以下网址中选择适合您的提取事项参照进行办理: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index.html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10-12329进行人工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9:2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在北京应按如下方式提取公积金:1、提取北京公积金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经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章;3、员工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门柜台申请;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应办理提取手续,打印受理收据交员工确认,公积金转入员工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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