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生问答 疾病百科 养生资讯 女性养生 男性养生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7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0:14

答: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在这种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即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所谓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以一个意思表示为目的,作出了一个处理决定,不论作出的行政机关有几个或者行政相对人有几个。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如果有遗漏,人民*应当通知参加诉讼。如果是
共同被告,则应当在征求原告同意的基础上追加,被追加的被告无权拒绝。如果是共同原告,*有义务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则不能强行追加,但可以通知他们以第三人参加诉讼。�
共同诉讼人主要有以下情形:(1)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2)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而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或直接行为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3)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均表示不服而诉诸*,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