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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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5:55
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eric911ttt LV12
2013-09-09
满意答案
panulay
LV11
2013-09-10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保险法律、法规及其法律活动中的指导思想或指导方针,它不仅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而且对保险立法、保险司法也有指导意义。
1、自愿原则。这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投保人、保险人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不受他人干预;投保人有权选择保险人和保险的种类、保险的范围、责任等。
2、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而言,诚信原则主要表现为应当承担的二项义务: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如实告之义务,即应当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人作出陈述;二是履行保险合同时的信守保险义务,即严守允诺,完成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对保险人而言,诚信原则也表现为其应当承担的二项义务: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条款告知投保人的义务,特别是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二是及时与全面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三个要件:
(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
(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
(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4、近因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7:13
1.自愿原则
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保险利益原则
(1)主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构成要件: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
(3)《保险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5)特别注意《保险法》第31条规定(与旧法相比有调整)
《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①本人;
②配偶、子女、父母;
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新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4.近因原则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08:48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保险法律、法规及其法律活动中的指导思想或指导方针,它不仅是保险活动当事人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而且对保险立法、保险司法有指导意义。一,自愿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三,保险利益原则。四,近因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0:39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都包括了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保险利益原则;4、近因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