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4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1:3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工会经费按照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拨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19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1号令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1:38
按全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缴纳基数为全员工资总额可参照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劳动情况中第三项劳动报酬、生活费的统计数据。另外籍员工工资只要是在本地发放(从公司账户支出)的也应统计在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1:38
基数:工资总额,比例是:2% .咨询你所在地的税务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1:39
基数:工资总额,比例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