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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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03
任何社会制度都有其时代背景,古代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教影响下,这种婚姻制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也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旧指儿女婚姻须由父母作主,并经媒人介绍。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时期中对于婚姻的解除所作的习惯性规定。是古代以维护家长权、父权、夫权为核心内容的家礼的体现,是对妇女地位的贬低。正式归入律法,是从唐代开始。
具体内容
“七出”指的是: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特别要说明的是以下三点:无子,是就妻子过了五十岁以后来说;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更多是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严重的疾病。
三不去包括:一、“有所娶无所归”:指妻子无娘家可归;二、“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丧三年的;三、“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
别称
“七出”又称“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丈夫可以根据七条中的理由之一休弃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