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生问答 疾病百科 养生资讯 女性养生 男性养生

士匄的人物生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9:3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14

范宣子的历史功绩还突出体现在刑法建设方面。在春秋以前,我国是一个以家族组织为基础的宗法社会,是依靠“礼”来维持社会各种关系的。进入春秋时代,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组织结构和*经济制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旧的社会秩序遭到很大的破坏,各诸侯国开始逐渐出现了成文法。在春秋时代的社会变革中,晋国的改革最有成效,公族从*舞台消失了,维系统治集团的血缘纽带被割断了,土地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田”“作州兵”,人民与土地从领主手中转到国家政权手中,促使郡县制在晋国迅猛发展。为了在这种形势下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要求必须有法典来统治人们。这是晋国成文法产生较早的历史背景。于是晋国先后出现了“士蔿之法”、“被庐之法”、“赵宣子之法”、“范武子之法”。春秋最后一百年,晋国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开始瓦解,阶级矛盾与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日益激化,为了维持统治,晋平公八年(前550年),范宣子在以往晋国法典的基础上,制定了一部刑书,即“范宣子刑书”,它是晋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从国家总法中分离出来的刑事法规。其具体内容己难以考知。这部刑书问世后,最初被藏于秘府,为贵族所垄断。40年后,由于晋国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统治者面临空前的危机,六卿不能相安,“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官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晋顷公十三年(前513年),晋卿赵鞅、荀寅才把范宣子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晋国的刑鼎和前此23年郑国子产所铸的刑书,被公认为我国成文法的最早公布。
范宣子刑书是当时*法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已经登上晋国*舞台的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法律体现,它的公布是晋国由礼治走向法治的标志。它顺应了历史变革的潮流,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三晋时代,一些法律条文还继续发生着法律效力,《韩非子·定法》篇说“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说明韩国的法典是在晋国旧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魏、赵两国的法典和李悝的《法经》无疑都受到范宣子刑书的影响。在三晋这个法家学派的摇篮里产生出来的一批如李悝、吴起、商鞅、韩非等著名法学家,在历史上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充分显示了范宣子刑书的公布在我国法制史的划时代意义。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