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4:3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对*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因此,*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是法律规定的特殊药品,简称为“麻、精、毒、放”。另外,根据*的有关规定,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兴奋剂也实行一定的特殊管理。 上述六大类药品均具有两重性,合理使用是医疗必需品,解除患者病痛,使用不当或滥用会影响到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对这六大类药品的流向和用途等实施特殊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44
特殊药品包括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多个分类。特殊药品管理就是针对这些特殊药品进行的监管、控制等过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4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特殊药品是指*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 射性药品。广义的特殊药品,即特殊管理的药品,则除上面的4类药品外,还 包括药品类易制毒的化学品,兴奋剂,含特殊药品类复方制剂。
提问肾病透析液是不是特殊药品
回答您好,肾病透析液不属于药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