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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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40
九江市电动车没有饱和,按照新的道路通行管理条例,不达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
虽然还没完全饱和,但商家太多,导致分流严重,各家都吃不饱。 可以考虑深耕服务,在竞争中取得优势。5月1日起,对电动车管理影响较大的《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车实施临时通行,后续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规定,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应当进行机动车登记挂牌,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城市道路行驶。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在《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实施前购买的,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2023年5月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实施后购买的,不予登记,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