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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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3:30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第三方的人员在事故中受伤进行赔偿的。第三者的责任险一般会有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几个阶梯。不同的赔付金额,不同性质汽车,不同使用年限车,需要的交付的保险费用不同。一般汽车都是购买50万或者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
扩展资料
机动车车险的种类
车险包含交强险、(车船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其中交强险、车船税是国家强制险种,汽车上路都需要购买。其它为商业险种,可选择自行单独购买。
交强险费用=(1+an)X950,其中n代表汽车出险次数,an代表正负费率值。也就是说出险次数越多,来年交强险的费用越高,最高的交强险费率是1.3,最低为0.7,由此,可知道交强险费用最高要交1235元,最低交强费只需665元。
车上人员责任险基本是按照座位数购买,单座责任险X座位数X费率。每个座位数几十元钱不等,而每一年的费用还是会受到上年的出险情况有一个上下浮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以后买车险别傻乎乎交钱,汽车保险费这样算,不吃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4:48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列入强制保险的范畴,目的是通过强化保险公司的承保义务和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所确定的保险责任,进一步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6:2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广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保险合同》笔四条规定了保险责任的承相问题,同时,笔五条规定,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笔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一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诊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18:31
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车辆外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都附加不计免赔,不看驾驶人责任大小全部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7 21:12
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据此可知,在我国境内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机构可以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在国家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同时,必须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尚未参加保险的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执照
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类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员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予赔偿。
二、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例如,保险吊车固定车轮后进行吊卸作业,可称"使用保险车辆过程"。
三、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四、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五、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在我国,交通事故一般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在非公路地点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对*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处理解决。
七、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
1.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以及保险批单等保险单证所载的有关规定。
2.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理赔时还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不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