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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农民 德州市精神病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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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09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规定:  (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举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公室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公室报销。  (五)报销手续。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住院人员报销医药费,还要持住院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身份审核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材料。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10

1、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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