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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自己缴纳医保。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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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医保不用自己交。一般来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比如说,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幸生病住院治疗,还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只不过医保卡个人账户中不会再有划账进入,而且医保保费也是直接从职业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的,而不需要自己交的。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失业补助金期间还需要交医保。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无需个人再缴纳。
2、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经在失业金扣除,所以在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
3、为了保障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失去生活保障,一般都会从失业金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也就是说在看病的时候是可以用医保卡看病并且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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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提问谢谢
回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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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补助金期间还需要交医保吗?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领失业补助金期间还需要交医保。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无需个人再缴纳。
2、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经在失业金扣除,所以在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
3、为了保障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失去生活保障,一般都会从失业金中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也就是说在看病的时候是可以用医保卡看病并且享受医保报销。
法律意见】 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之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同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工伤职工按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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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停止缴纳社保后,社保卡个人健康账户部分是可以使用的,医疗统筹部分是不能使用。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也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就医报销,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金结束,恢复使用医保卡。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