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1:54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16 00:05
开具红字专用的流程分为三步:
1、填开《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2、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
开具红字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的红字。分为红字普通和红字专用。
懂视网 时间:2023-01-08 09:13
1、首先打开开票软件,点击上方“红字管理”“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购买方申请”或“销售方申请”。
2、点击“下一步”,如果信息在本地数据库内,软件会自动读取票面信息,点击“确定”。
3、填写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先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点击“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退出”。
4、然后点击“红字管理”,接着点击“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已审核过的红字信息表。
5、下载成功后点击“管理”,接着点击“填开”,然后点击“专用填开”,继续点击“确定”。
6、点击“负数”然后点击“导入开具”导入已下载的信息表,点击“确认”打印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6:42
开红字*操作流程如下:
1、递交信息内容:用户需要在所得税出具系统软件中填好相关红字*的有关信息,并交给本地的财务单位进行审核审批;
2、审批审核:在审批通过以后,税收部门会将通知书号入录,并通告有关客户;
3、开票:在之上过程结束以后,客户可在开票系统中出具红字*。
拓展资料:
一、红字*购买方。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发生退货或*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2、因专用*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红字*销货方。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的情况(前提是*未认证,*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