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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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3:03
又见摔童,悲从中来:北京大兴摔童案后,又曝出河南林州民警摔婴事件,此事竟被捂了一个月才曝光。嫌疑人是一名叫郭增喜的民警。郭酗酒后当街抢一女婴,猛摔在地,致其重伤。 这两起案件,都非纯属偶然。大兴案嫌疑人,是刑满释放人员。犯案让人觉得,他虽曾服刑,但并未省身,没从心底敬畏法律;而林州案,嫌疑人老民警身份,则是最大反差点。很难将无故酒后滋事,当街摔婴的骄狂暴徒,和30年警龄,本应敬民爱民的民警形象联系起来。尴尬就在于此:知法的执法者,喝点酒,就犯法。 比*酒后犯事更恶劣的,则是当地捂盖和护犊的惯性善后。从事发至今,被捂一个月;曝光路径,也值得注意:*致信京城媒体,才得以披露。就算能理解地方媒体不能报的难处,可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体现良知的方式竟然是某领导充当不愿透露姓名的报料人,而非作为正大光明的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督权力。 或许连当地*都看不下去的,除了捂着不报,更狠的就是把如此恶性,明显涉嫌触犯刑律的行为,仅当内部违纪,关十几天禁闭,就妄图了事,草草收尾吧?以纪代刑,实在难以服众。好在引爆*之后,或迫于压力,郭已被刑拘。只是,面对这种非常态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应景执法,哪有什么法律尊严、社会公义可言? 如果没有京媒报道,当地一纸封口令可就捂住一月;若没有*大闹,涉嫌伤人甚至杀人的重罪,关个禁闭可能就完事。一捂一月,不闹不决,如此强势得连*都要忍让三分的惯性权力骄矜,是如何炼成的,又该如何祛除?请正视,请解决。*不该是摆设,法律更不是事后灭火器,而应是专治各种权力骄纵不服疑难杂症的唯一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