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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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0:08
营业税改*(yíng yè shuì gǎi zēng zhí shuì),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0:08
2011年,经*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在现行*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安排。
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由*和地方分别负担。
2.税收优惠*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抵扣*的衔接。现有*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专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0:09
国家为了增强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对原来交营业税的一些行业比如软件开发、运输、咨询行业等8大行业也进行交*的试点,这样的目的,从总体上来说是降低接受服务方的税负,因为*是可以抵扣的,而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具体可参考上海的试点方案。追问谢谢 也就是说对小型企业或单位是有好处的咯
追答也不全是,比如咨询业,原来开票1000元,要交营业税是50元,则减去营业税的实际的营业收入为950元,营改增后,自己开出1000元**(含税),其对应的*销项为56.60元,实际营业收入为:943.4元(按6%的税率),如没有什么*进项,则要交56.60元*。而且实际营业额下降了=950-943.4元=6.6元。通常情况下咨询行业没什么进项。但是,同一个行业,如存在开可抵扣的**,同时存在开营业税*的情况,如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更愿意接受**,因为这个可抵扣他们的销项。
参考资料:http://www.csj.sh.gov.cn/pub/xxgk/zcfg/zzs/201111/t20111118_387828.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0:09
营业税一般属于地税所属。
现在将部分营业税业务转到国税,-----简单的说“营改增”
营改增的业务范围: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也就是相应的税率也会和营业税时有所变化。
如果营改增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同等的所收到的相应的进项票也可以抵扣,也就是和原来的纯营业税不同,与*企业账务纳税相同,属国税主管,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