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生问答 疾病百科 养生资讯 女性养生 男性养生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是法人的,法人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31

我来回答

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每一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纳税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先分配后纳税。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的所得和合伙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文件明确规定,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申报缴纳,但未明确法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是由合伙企业还是由法定合伙人本人缴纳。

第二十条规定,投资者应当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给投资企业。或者。

合伙人是法人的,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该法人的投资所得。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股权投资的股息、红利及其他所得,由企业股东会或股东会决定。被投资企业。

利润分配或者股份转换的决定日期,决定收益的实现。由此判断,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时,法定合伙人应当将其收入总额计入合伙企业,并由法定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合伙人取得的收入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⑴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⑶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该文件明确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申报缴纳,但该文件没有明确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是由合伙企业缴纳,还是由法人合伙人自行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二十条规定,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合伙人是法人的,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属于法人合伙人的投资收益,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由此判断,法人合伙人应该在每年年末合伙企业做出合伙利润分配的时候计入法人合伙人的收入总额,由该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合伙人取得的这项所得没有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09

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
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
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8、分配与亏损的*,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1-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