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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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09
签订借款合同后,第一次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必须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贷款人将贷款转入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后,由借款学生授权委托,贷款人从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扣划汇往其就读高校的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此后每学年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如遇借款学生勤工俭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回乡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其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6: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助学贷款一般在每年的11月左右发放,发放时,银行先把钱转到借款学生高校的银行账户上,交完学杂费后,剩下的钱会发到学生的还款账户支付宝上。
另外,助学贷款并不是一次性把学生4年的学费全部交完,而是每年需要学生办理续贷手续,然后发当年的贷款资金,如果不办理续贷,那么银行就不放款了。若借款学生不想用助学贷款了,可以不办理续贷手续,再把之前的贷款还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