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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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36
1.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的。
根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但是,按照司法实践的做法,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
2.【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拘留所,是指*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_、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3.扩展资料:《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机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三)被*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
被*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放人。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六十四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第六十七条 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应当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