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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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20:16
根据相关的规定,发生流产的情形,生育险的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在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结果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签发医疗证。
2、女职工发生流产情况的,流产假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3、经过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另外,需要的申报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等等。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20:16
1.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