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2 20:37
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办事-缴款”。
2、点击“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3、点击“缴款凭证查询”。
4、输入凭证号,点击“查询”。
扩展资料
1、时效和范围。《非税目录》所列的*非税收入项目,为我省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2019年1月1日起新增、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公开机制。各执收部门应在本目录范围内按规定对执收的项目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项目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3、乱收费处理制度。各部门各地区应按照《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非税目录》范围内按法定权限执收有关*非税收入,不得应收未收、多收乱收和违规收取。
4、动态管理。为确保《非税目录》的有效性,各部门各地区应加强非税项目对应事项*的动态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2019版)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2 20:37
诸暨,山小4o3班谢航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2 20:38
公共支付
33108200119202176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2 20:39
税编辑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