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推出3项房地产新政,包括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政策、购房即补贴总房款0.8%、商贷执行全市最低利率。购房补贴的执行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购房补贴方面,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购房款的0.8%给予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金额(不含税金)为计算标准;二手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交易合同备案价格为计算标准。
1、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
2、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3、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
4、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