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三、参评基本条件
1、16、17级在校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3、具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能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4、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参评项目只可任选一项。
四、评选项目和要求
(一)博学之星
1、博闻强识、博览群书、知识面宽广;
2、学习态度端正,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能很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具有优秀的学习方法,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在考试中诚实作答、无作弊行为,无不及格课程。
(二)创新之星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和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有技术成果或发明创造,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其科研课题获校级或以上奖次的个人;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的竞赛并成绩突出者。
(三)公益之星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在各种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有感人事迹、服务时间长并能产生积极影响;
3、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赢得广泛认可与赞誉。
(四)文体之星
1、具有专业的艺术素养,较高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文学、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曾在各类才艺比赛中获奖;
3、坚持日常锻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或在校内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五)服务之星
1、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2、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细致入微、顾全大局;
3、踊跃参加校外组织的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六)绿色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具有先进性和典范性;
3、对环保事业做出具体贡献,在相关环保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其先进事迹对我校同学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五、活动流程
(一)系部初选(11月1日—11月15日)
1、各班评选出每项“校园之星”候选1名,并确定1名学生会主要干部作为联系人。
2、候选人自行在网上下载申报表(附件1),并将纸制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事迹材料400字、事迹简介200字以内、参赛宣言50字以内、获奖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题目用小二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25磅。分别打印,按序装订。交到系里团组织,系团组织每项选取5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系审核,加盖所在系团总支公章,务必于于11月15日前交至学生处。
3、投票阶段(11月17日到11月22日)
以投票方式最终评选。共设学院微信网络投票、学生投票、参赛选手投票、各系代表投票、四个投票环节最后将每个环节所得票数汇总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每项一等奖十名,二等奖二十名,三等奖三十名,参与奖若干。
(二)总结表彰(11月25日)
1、评选单项第一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授予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校园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2、评选单项第二、第三名的个人由活动组委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第第二届“校园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3、根据各系组织活动的情况,评选两个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4、举行颁奖典礼,并通过事迹报告会、事迹汇编、宣传栏等形式对校园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
六、活动要求
请各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切实注意扩大参与面,逐步扎实选拔推选,把握活动进度,树立一批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为大学生追求拼搏进取精神、彰显青春风采提供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