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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约定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贵行依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全部贷款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用、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保证期间借款为自借款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借据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的,无需事先征得本人及本人配偶同意或通知本人及本人配偶,本人及本人配偶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借款项下每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展期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无论贵行对借款合同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首先并直接要求本人及本人配偶在其担保范围内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承诺书的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如借款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本承诺书担保之主债务为债务人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对贵行发生的全部债务。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配偶(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