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案金额达100万的行为人,可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如买卖限制物品、无经营许可证等,情节严重者可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行为人非法经营烟草,涉案金额达100万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拓展延伸
互联网电子烟无证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互联网电子烟无证经营者的刑事责任界定涉及多个法律因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证经营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具体刑事责任的界定需考虑经营者的故意或过失程度、经营金额、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若情节严重,经营金额巨大,可能构成犯罪行为,面临刑事追究。量刑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个人状况等综合考虑。一般而言,判决可能涉及罚款、有期徒刑等处罚。然而,具体刑事责任的界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最终由法院根据法律裁决。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经营烟草的行为人,涉案金额达100万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经相关许可证明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对于互联网电子烟无证经营者的刑事责任界定,还需综合考虑故意或过失程度、经营金额、影响范围等因素,并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裁决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四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