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确保20xx年全校招生工作杜绝有偿招生行为,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落实教办招生政策。
二、确保本校无任何招生学校入校、入班宣传。
三、本人不参与、不收受其他招生学校或社会中介机构的以招揽生源为目的的推介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商业贿赂。
四、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尊重考生志愿,不强迫、干扰、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五、不得向招生学校泄露考生信息。
六、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推荐招生学校。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由选择。
若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追究个人责任。违反者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睢城镇光明小学
校长
20xx524
任课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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