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是《法制宣传》。
大家都知道,11月15日,在上海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8个鲜活的生命随火而逝的惨痛。现在,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法律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的自由在这里得到了维护;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民主的国家,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为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遵纪守法是遵从法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严格自律,要从被动受约束到主动养成自觉的习惯。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必然自食恶果,积小善而成大善,必然善成伟业。
遵纪守法应该是文明校园最起码的界限,它保障了校园里纯净而自由的阳光和空气。我们遵纪守法,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我们要学法,懂得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守法,自觉遵守法纪,依法行事。用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法国《公有法典》中有这样一段话:“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