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为法律依据。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冒用宗教或其他名义建立的非法组织,利用歪理邪说蛊惑他人,危害社会。
法律分析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怎么处罚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犯罪情节较轻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有哪些
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拓展延伸
打击邪教组织的法律行动:维护社会安全与公正
打击邪教组织的法律行动是维护社会安全与公正的重要举措。邪教组织以虚假宣传和迷信信仰欺骗人们,破坏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依法打击邪教组织,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加强执法力度,调查和取缔邪教组织,我们能够预防和遏制邪教活动的蔓延,保护人们的思想自由和身体安全。此举不仅有助于净化社会环境,还能维护社会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平等和公正的待遇。我们要坚决打击邪教组织,为社会安全与公正而努力。
结语
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根据新司法解释,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的非法组织,利用歪理邪说蛊惑、蒙骗他人,控制成员,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