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1、协议签订时是否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伤残等因素。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否则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但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如果考虑到了,之后发生问题将不可诉;反之可诉。
2、协议约定的赔偿款是否考虑到以后可能出现的新伤情。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应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的因素有了充分考虑,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即认为愿意接受这种利益与风险共存的情况,之后不得反悔;反之,可以再次起诉赔偿遗漏的项目。
3、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4、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要反悔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达成并签订赔偿协议,而后一方当事人又反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那么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当事人到底能否反悔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首先,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遵守、履行。
二、口头私了后对方反悔能立案吗
在有当时协商证据(包括录音)的前提下,对方反悔也不用担心。
1、只要当时的私了不存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即使对方反悔而上诉,法院还支持当初的口头协商的。
2、双方协商后,已经履行的,对方不可撤销。
3、不存在撤销口头协议的证据或正当理由的,不可撤销之前的口头协议。
如果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双方互相承认,且有交警在场证明,不能反悔。
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