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包括:
1、财物损失。
2、后续治疗费用及其他医疗,依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
3、看护费,强制险只能申请一天1200元,最高30日为限上限,超过的部分可要求用任意险赔。
4、工作损失,工作损失的时间以诊断书上注明需休养时间为准。
5、精神损失,依据本次车祸伤亡损失之严重程度,身份,地位,评估身心受创程度,来要求对方赔偿,无一定确定金额。
一、交通事故后遗症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4、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花费的住宿费用,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补贴;
5、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期间的伙食费,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贴;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答疑
网友提问:
遇到交通事故后,对方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答:
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