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算赠与,不是共同财产;登记在子女及配偶名下则算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没有约定则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1. 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2. 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双方的父母出资全款购房,写在一方名下时,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果写在双方名下,且没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