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打官司是否很麻烦,主要在于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这样在和被告对簿公堂的时候才能具备说服力,法庭中的法官才能得到认可,否则这个官司打起来很麻烦。所以民事纠纷案件主要的还是在于证据是否充足。
一、离婚聊天记录是证据吗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显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任何证据都必须经过质证、认证,聊天记录也不例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二、医疗事故后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患方来说,首先最重要的是保全、收集病历等证据材料,因为,打官司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要想使自己的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支持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时候,还没有主动向患者提供病历等有关资料的规定,所以,在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只有及时掌握了关于纠纷的相关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维权。
三、视频证据怎样才有效
视频证据有效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具体来讲,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证据没有被剪接、剪辑或者是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没有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2、视听资料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应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若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进行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