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都不能取出来用的。
我们说社保卡里有钱的话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医保账户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用来支付门诊费用或者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可以用医保卡支付的东西(真要取现也有办法,但就涉及到虚假交易的问题,不提倡这么做,毕竟是违法的做法);
另一种就是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钱,正常流程是退休后按计发月数发完,属于每月养老金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里发(要取出来也可以,除非是停保或者移民)。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社保账户里的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任何一种,才能把社保卡上的钱取出来。
1、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
职工参保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男性满60周岁,女性50周岁),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上的钱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移民国外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果你出国定居,转移国籍,可以在离开中国国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意外死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如果参保人在参保期间不幸死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继承的钱,社保相关机构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4条 :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