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会的,监听是公安机关的技术侦察措施,但使用该措施,是有严格限制的,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