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同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获得的股份是一样的。在中国现阶段法律体制下,把一个公司的股份划分为不同等级(比如优先股和普通股),这种情况只允许存在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公众公司。这两种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优先股和普通股之分,所有股份的级别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同股”。“不同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受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这里的权利主要指的是收益权和管理权,前者是指根据股份享有的获得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利润分配权),而后者是指对公司管理事项的投票权(表决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