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性解答:关于离婚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你。一般是取决于您孩子的年龄多大。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是判给母亲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要看其意愿;两至十周岁的孩子则看哪方的条件更加适合于孩子的成长。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你要多准备一些证据材料证明:
(1)你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抚养孩子;
(2)你有较好的居住条件;
(3)你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等等。这些证据都要指向由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同时,在举证女方没有比你更好的抚养能力。同时,建议你尽快处理离婚和抚养权的事宜,避免以后女方找到稳定的工作,而且长时间跟孩子生活,到时候法官将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就会增加。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父母一方请求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子女愿意随其生活;
(3)具有抚养能力。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个主要由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确定,对此一般争议不大;
(2)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力,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于子女共同生活的,比如身体状况的证明可有体检报告或医院证明,品行情况可通过受荣誉或是否被治安或刑事处罚等予以证实。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