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电梯违不违法?
电动车上电梯是违法的。
但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例如:
1、四川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
违反规定,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作出禁止性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法律规定明确的是不能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虽然中并未提及“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但是无论从保障公共安全角度还是从自身安全角度,电动自行车进入封闭空间都是存在风险性的,因此,不建议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电动车进入电梯的危害主要有:
1、危害电梯运行
根据现行标准,我国电梯类型分为六类,其中其中Ⅰ类电梯为乘客电梯。比如小区内常见的一般是额定载重量为450公斤的客用电梯,这种电梯只能用于运载乘客且有乘梯人数限制。
从规定可以发现,Ⅰ类客用电梯的设计要求和制造上是仅考虑到载客的情况,电瓶车乘梯显然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
电瓶车进入电梯,最直接的危害就是给电梯本身造成损害,给电梯安全运行带来风险。
电瓶车进入轿厢内后,会增加电梯的承载负担;将电瓶车推进电梯时,难免会撞击到电梯轿厢内部的内壁,甚至磕碰到电梯门和安全触板,这些都可能会导致轿厢壁、轿门、厅门和轿门地坎、厅门地坎变形,引发电梯故障。
如果电梯长期遭到电瓶车的撞击,积小成大,电梯更容易损坏,从而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2、堵塞逃生通道
许多居民朋友想要让电瓶车进入电梯,主要原因是防盗和充电,因此电瓶车上楼后多半是停放在楼道中。
这样容易造成楼道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地震等情况,不仅影响疏散,还可能对通过的人造成二次伤害。
单元楼道是公共区域,同时也是消防与救护安全生命绿色通道,一旦发生险情,堵塞通道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任何人都不应该随意占用。
3、埋下火灾安全隐患
电瓶车最大的风险和危害,是电瓶车停放在楼道中充电,极易引发火灾。电瓶车进电梯引发火灾的事故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
当电瓶车进入电梯上楼后,很多人习惯在夜间给电瓶车充电,若夜间发生电瓶车起火,人们很难及时逃生。
4、电瓶爆燃致伤、致死率高
由于电瓶车材质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质,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且会产生大量的毒烟,极易造成伤亡。数据显示,电瓶车起火后30秒后有毒烟雾就会迅速大范围蔓延,3分钟温度即可高达上千度。
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一辆电动车从起火到完全被吞噬,只需要大概10秒,仅需四分钟,烟雾就可以封锁整栋楼!而且电动车大部分是由易燃易爆材料组成,一旦起火,烟雾里就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等剧毒气体。同时,温度高,烟气大,人一旦吸入这些剧毒气体,气管还会被灼伤,进而导致窒息。
所以,一旦电瓶车发生爆燃事故,致伤、致死率是很高的。
不同于室外、停车场等区域,电梯是密闭空间,且电瓶车进电梯时一定会有人在电梯里,如果电瓶车在电梯内突发爆燃,电梯内无法逃生,毒烟毒气和高温会严重危害乘梯人生命安全,极易导致悲剧发生。
法律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电梯里大小便违不违法
1、在电梯里大小便违法,属于违法行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搭棚坠物违法吗
个人搭棚高空坠物是违法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自己的自留地给亲戚建房征收了,自己的自留地主能得到多少补偿?
法律分析:是否能得到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被征收的房屋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被征收人就可以因房屋征收获得补偿,而且是和本地人一样的公平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农民在自家宅基地建房违不违法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3、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4、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四川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物业服务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七十四条第九项规定,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七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毁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警示标志等相关设施设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
,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
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
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
,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刘新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