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后妈作为丧偶儿媳,并且对爷爷奶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就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不是作为丧偶儿媳,或者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就无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法律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包括与儿子确立婚姻关系的儿媳。在这种情况下,儿媳不具有法定的继承权,无法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爷爷奶奶的儿子去世后,儿媳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