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案件的流程是这样的: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填写报案表
2、接受案件之后,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3、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4、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