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出租人,有责任保障出租屋达到最基本的居住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条件,若没有达到出现垮塌,造成他人财产及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但是就此房屋的修缮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因为没有维修是导致垮塌的原因且约定属于承租方修缮的情况下,则没有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