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准备的材料有: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30日内到市级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业务。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暂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或暂住户籍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
2、机动车驾驶证;
3、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
①县级以上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②姓名变更的,如果是同音字直接变更,其它情况是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改名变更内容的户籍证明或其他证明或者记载着曾用名的户口本。
4、现役军人(武警)需变更《军官证》、《文职军官》、《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证件号码的,需要提交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5、现役军人(武警)需由军人身份证件号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需要同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文职军官》、《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退役军人(武警)人员驾驶证号码需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是由军队(武警)驾驶证换发的,还需提供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原件;
原件丢失或部队回收的需部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军证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同时提供军队(武警)驾驶证的技术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