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抵押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抵押担保物的补救措施包括变卖、变更担保物、接管和转卖等。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行为,当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债务得到偿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零七条:当抵押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担保物采取变卖、变更担保物、接管、转卖等补救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其他有担保意义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在诉讼中请求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情况,裁定适当的保全措施。